近日,青海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原党委书记、主任雷丙全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雷丙全有期徒刑10年6个月。8月1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雷丙全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钱款。受贿来的钱款,除了保管在自己亲戚朋友处,他还让人从他西宁的家里拉走到外地买房。
(资料图片)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532万余元 在家里收百万现金
今年59岁的雷丙全是陕西省渭南市人。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雷丙全利用其担任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行政处处长、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人民币共计532.3985万元。案发后,全部涉案款项已退缴。
判决书显示,雷丙全的受贿事实共有9起。其中,2006年至2009年,雷丙全在担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处处长、省政府办公厅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组长期间,接受范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范某所挂靠的江苏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承揽工程项目中提供帮助。其间,两次收受范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60万元。
雷丙全称,当时范某公司想承揽建设项目,他要求单平方米造价要低于市场价格等,范某接受了这个要求。他先后两次提前将标底透露给了范某,让范某所在的公司两次中标。第一次项目招标后,开工前一天晚上,范某来他家里,带了一个大纸箱子,箱子上放着一个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的东西。范某把纸箱子和黑色塑料袋包裹的东西放在沙发边上,说是给他拿了一些礼品。黑色塑料袋里是四条软中华香烟,纸箱子里全是百元面值的现金,有10捆,每捆10万元,总共100万元。2009年,项目竣工后的一天晚上,范某开车送他回家,在他准备下车时,范某从车后排座拿出一个大塑料手提袋给他,袋子里放着两条软中华香烟,香烟下面放着一个深色塑料袋包裹着6捆百元面值的现金,每捆10万元,共有60万元。
在第二起受贿事实中,2013年至2021年,雷丙全利用职务便利为成都某科技发展公司在承揽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无线电监测、检测设备采购及运行维护等项目中提供帮助。其间,多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宁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23万元。
宁某称,2012年以来,雷丙全担任青海无管办主任期间,其公司通过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在青海总共实施了41个项目, 2013年至2020年间,他个人为了拉好与雷丙全的关系,便于公司在青海开展业务,分18次向雷丙全送过现金。雷丙全担任无管办的主任后,把2013年青海的无线项目全部停掉了,要重新选择合作单位,他给雷丙全送钱是想拉近跟他的关系,让他在青海的项目选择合作单位上多倾向于自己的公司。所有通过青海省无管办实施的无线电监测、检测项目都必须要雷丙全点头同意才能实施,给雷丙全送钱后,他在重新选择一些合作单位时没让他们公司出局。雷丙全则称,2013年开始,他就与宁某间有了行受贿的行为,下属也知道他们的私交很好,所以在项目招标会上也会继续提到宁某的公司,他顺理成章的也同意继续与宁某公司的合作。
受贿款让人从家里拉走到外地买房
此外,2013年至2020年,雷丙全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某技术公司在承揽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无线电便携式测向系统天线升级、无线电监测和检测设备采购等项目中提供帮助。其间,多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54.5万元。
高某称,2015年,雷丙全的儿子参加完高考后,雷丙全在北京提出想去五台山祈福。他和司机开车去了一趟五台山,在雷丙全住宿的房间给了他1万元现金。2016年秋、冬季的一天,雷丙全打电话说要来北京看病,让他帮忙联系一家医院,并找一个医术好一点的医生。第二天雷丙全到北京,他安排司机去接。其间他从车上取了事先准备好的装有50万元现金的绿色布袋子,带到了雷丙全的房间,对他说孩子上学、爱人看病的钱够不够,给他准备了一些。雷丙全客气了一下就收下了。高某称,他们公司2015年、2016年在青海省无管办都有监测、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送50万元现金实际是感谢雷丙全在项目中标方面的帮助。送完钱后,2017年以后陆续在青海无管办有无线电监测、检测设备采购及运维等项目中中标。
判决书显示,雷丙全在证言中称,他受贿的现金有一部分交给了任某,时间大概是2011年至2016年间,大概有300万元左右和2万美元,是任某分两三次从他西宁的家里拉走的。他当时交待任某拿着这些钱帮他在西安市三个地方买了四套房产,现在任某手里可能还有100多万元现金。2018年,他让同学帮他保管了20万元人民币和一部分美元(大约1万美元)。
犯受贿罪 获刑10年6个月
庭审中,雷丙全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同时,辩解是在监察机关掌握其犯罪事实前主动供述的九起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他的辩护人提出,雷丙全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已掌握和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且未掌握部分的事实属于主要犯罪事实,希望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雷丙全认罪、悔罪,退缴全部涉案款,又缴纳违纪款,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希望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西宁中院认为,雷丙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钱款,数额达532.398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雷丙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其收受宁某贿赂款的犯罪事实,同时又供述了监察机关未掌握的其收受其他行贿人贿赂款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其亲属积极退缴全部涉案款,并缴纳全部罚金,亦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雷丙全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五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